首页> 民族风情 > 陕西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基本情况
目前,全省民族幼儿园19所,民族小学37所,单设民族中学4所,普通中学设民族班3个,部分大学设有预科部、民族学院、民族班等。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民族教育事业作为全省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创新与发展。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全面普及,进一步落实了少数民族学生免收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活费等政策;少数民族职业教育形成特色。重点加快了少数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建设,培养了多种类型、多种层次的初级、中级少数民族骨干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基本解决了少数民族的人力资源。;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稳步发展。全省高校少数民族学生,高与全省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社会力量办学成为有益补充。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民族学校办学格局形成;民族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经费投入显著增加;形成了一支民族教育师资队伍,造就了一批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民族团结教育进入学校、进入了宿舍、进入了教材、进入了升学考试;教育援藏取得明显成效;继续教育进一步发展;民族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拓展;民族教育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陕西省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意见》,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成为发展民族教育、提高少数民族素质的规范性文件,为民族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证。